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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俞玲
原出處:嬉遊文字

 

啥,這本書竟然是續集!首卷是《忠誠檔案》,這下子不去找來看是不行了。 

《忠誠吾愛》原書名Love Under Cover或許更有助於瞭解這本小說的主題。以愛為名,我們可以愛得更深、更遠或者因而更加放肆地為非作歹(或者該說順其本性)? 

珍妮佛成立一家徵信社,經營項目只有一種──檢測一個人愛情(婚姻)的忠誠度。當你疑心戀人(伴侶)可能背叛,可委託珍妮佛確認,她將根據被測試人的喜好,請旗下大將扮演合適角色,測試戀人(伴侶)是否情不自禁受惑,確認其忠誠(忠貞)度。命中率幾乎高達百分之百,遭受測試的一方,全沒能通過考驗,而確認的重點在於受測的一方是否從心動到付諸行動。 

這不禁讓我思考:愛與忠誠(或該說忠貞)是否畫上等號關係?
愛一個人就該忠誠(忠貞)?那麼對一個人忠誠(忠貞)是否就等於愛對方? 

癡心的人總是贊同前者,至於後者則偏向於義務、承諾與責任而執守忠誠,關於愛,可能早已消失殆盡。如是你,會想要一份只餘義務、承諾與責任的愛?我可能是不要的,但的確認為,真愛一個人就該忠誠(忠貞),即便是精神上的出軌,都教人無法接受,當然如果你善於欺瞞,可以痕跡不露,那麼你可以盡興地精神出軌N次也沒人能攔得住你,但可千萬不要小覷戀人(伴侶)的直覺,也許無法掌握具體實證,但絕對會造成難以抹煞的裂痕。

忠誠與否不是愛與不愛的指標,卻是愛的唯一單向道。

 

P.S.感謝俞玲的心得。你提出了一個很有趣且目前沒人想到過的點呢。的確,如果已經沒有愛,緊守著那份忠誠又有什麼意義呢?如果精神上已經外遇過許多次,只是為了義務和道義,在肉體上不逾越界限,這樣兩個人相處起來不也很痛苦嗎?這本書能讓人思考的東西真的很多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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