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出自遙遠彼方
作者:盜妲

潔絲˙麥肯―一個過去在戀愛的領域一敗塗地的女孩―出了社會以後,她在推銷這一行有十分傑出的表現,堪稱是一流的推銷員。這時潔絲忽然發現到,隨著事業上的成功,自己的約會也相對地愈來愈順利,於是她開始思索起良好的推銷能力與戀愛技巧之間的關係。根據自身的經驗來看,潔絲得出一個結論,那就是行銷跟談戀愛間有著巧妙的對應關係,兩者所運用的是同一個道理、類似的法則。於此同時也讓我們了解到,感情真的是需要用心經營的,一言一行都可能是關鍵

 

由於是同樣的道理, 潔絲每提出一個戀愛觀點,都引用推銷的例子來解釋,用不同形式但相似度極高的方向角來呈現出所要說明的見解,藉此以利讀者能有更清楚的理解。除此之外,大量使用身邊友人或自身曾經歷過的經驗,不僅大大提高論點的說服力,在實際性方面也叫人嘉許,內容上也因此顯得平易近人

 

記憶中一般而言,這種書大多偏向理論性質,書中內容往往感覺好遙遠,不是那麼容易去實踐。依照過去的經驗,一開始看到簡介時,對於這種性質的書的內容,我沒抱什麼期望,但還是地忍不住好奇這個人要說什麼,結果這書超出了我原先對它的預料。它真的就像出版商說的一樣――簡單易讀,非但不走理論路線,反而有不少可敬的道理在裡頭。每一個主體,輔以數件真實案例(?)加以佐證,雖然作者說自己不是心理學家(而她也確實不是),但文中她對人們感情上許多心理與行為的分析,我個人認為可說是精闢入裡了

 

潔絲提出的這些應用及想法之類的,基本上應該是到哪都是一樣、大同小異的(至少不會有多大的差別),但從她的行文當中,揭露出彼此文化的不同。文化的差異多少產生些許隔閡,生活型態的差異,讓我們在同樣的技巧上多了份使用時的彈性。<不太知道怎麼說,這一段應該沒人看得懂吧!>

       

酒吧、俱樂部,兩個不認識的人,莫名奇妙便勾撘上,然後迅速發展。大概來自於世俗的觀念,西方人較為東方人來得開放狂野,這樣的印象原本就存在我心中,而平日從美國電影片中看到的內容也讓人有這種感覺,讀著讀著,我不由自主地有「美國人真是熱愛戀愛的民族啊!」的想法浮出。從潔絲舉的例子透露出的狀況看來,他們似乎總是在約會、戀愛,好像全民運動似的,於此也讓我們見到文化差異性的存在。

 

最後有一點潔絲說得很有道理。她誠懇地告訴我們,即使這些行銷策略可以幫助我們取得一段感情或者婚姻,但並不能確保結果的好壞,我們必須自己慎選對象才行。面對一段感情,假設你希望走入婚姻,也藉由這些技巧達到目的,但是選錯了對象,這樣有什麼意義呢?你最終也只會步入悔恨當中。潔絲的朋友當中就有這樣的例子,對愛情一味盲目的追求,卻始終忘記要思考自己與對方究竟合不合適。別忘了,重點是,你得把這些技巧用在對的人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

很好奇男性會如何看待潔絲所提出的這些觀點,是同意呢?還是有所反駁?更好奇的是,如果對方也看了這本書,那麼,書中的法則是否還能有一樣的效果?另外,本書主要是針對男生,要是把對象換成女生,適用性會有多大呢?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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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感謝盜妲精闢的心得!盜妲是第一位提到書中文化差異部份的人呢。當初我們也擔心過這些「不符台灣民情」的部份,一度考慮刪除部份,好在試讀者大都不以為意,才讓我們鬆了口氣。

不過在英文中,"date"(約會)這個字並不一定表示戀愛關係的約會,朋友之間出去喝杯茶也算喔!只是因為在中文裡,我們一聽到「約會」兩字,往往第一個浮上心頭的就是談戀愛,才會覺得美國人很愛談戀愛吧。(不過老外的確很愛上pub、club這些地方,已經成了歐美文化的一部份了)

另外建議盜妲可以來看看其他試讀者的文章,其中不乏男生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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